湖南省土壤肥料研究

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报告)

本篇目录:

湖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保护和改善土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和安全,实现土壤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图1

3、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防治农业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推动农业清洁生产,发展农业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具体如下: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土壤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图2

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主要有六个,分别是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

法律分析:护土壤有利种植的原则,预防原则、可持续利用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与综合生态系统管理原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条 保护环境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答案】:A、B、C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条规定,土壤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分类管理、风险管控、污染担责、公众参与的原则。

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基本原则是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准则。它蕴涵着土壤污染防治法调控社会生活所欲实现的目标与要达到的理想,集中体现了土壤污染防治法区别于其他调整土壤污染防治关系的法律的特征。

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报告)-图3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的对象有哪些

1、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象:(1)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2、土地执法监察的对象不仅包括土地管理的相对人,即一与土地发生法律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而且还包括享有土地征收和建设用地审批权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代表政府行使土地管理权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现状监测,需要开展土壤常规45项检测,目的一是了解或掌握调查评价范围内土壤环境现状,为后续相关工作奠定基础,二是确保建设项目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有关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

江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规定具体如下:制定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应当组织专家进行审查和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事业单位和公众等方面的意见。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土地的保护、开发、利用、修复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涉及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土壤污染防治、林业管理等内容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九条 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本省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建设项目。禁止将国家列入危险特性清单中的有毒有害废弃物引入本省境内处置。禁止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或者有毒有害废弃物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和个人使用。

土壤污染防治的有效措施有:(1)污染土壤的生物修复方法;(2)污染土壤治理的化学方法;(3)增施有机肥料;(4)调控土壤氧化还原条件;(5)改变耕作制度;(6)换土和翻土;(7)实施针对性措施。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1、那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履行哪些法定义务呢?首先要建立土壤的污染隐患排查制度,其次要从有害有毒物质中做年度报告,接着还要开展土壤自行监测的一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最后还要把企业开展的一些拆除活动,编制成为应急措施。

2、(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第十一条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对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发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监测数据异常,应当及时进行调查。

3、(一)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中应当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企业;(二)有色金属矿采选、石油开采行业规模以上企业;(三)其他根据有关规定纳入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的企事业单位。

4、设区的市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确定、管理和发布。第四条 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应当依法履行自行监测、信息公开等生态环境法律义务,采取措施防治环境污染,防范环境风险。

5、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应当与土壤污染防治统筹部署,推动一体防治,实现源头预防。第四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土壤、防止土壤污染的义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壤污染防治执法监督检查报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的几点解答对大家有用,有任何问题和不懂的,欢迎各位老师在评论区讨论,给我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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